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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比亚散记

来源:温得和克 时间:2020/2/1

梦游之地

早上六点半被闹铃吵醒,睡眼惺忪地起床、刷牙、洗脸,咬几口面包出门,赶7点那班早车,经过一座大桥、两个隧道,去山那边的工业园……打卡、打开电脑,开始一天的工作。五点半下班、打卡,再经过两个隧道、一座大桥回家,吃完晚饭便8点了,只想蜷在沙发上打瞌睡。

可是,两只奇异鸟儿居然飞进我的梦乡里来,白底黑斑,长着橘红色的长长弯弯的喙,在光秃秃的树丫上跳来跳去,这鸟儿好陌生,却又好像在哪里见过,我想啊想啊,就想醒了,记起这是在纳米比亚见到的犀鸟。

纳米比亚,非洲,象个遥远的梦,有时候真觉得自己是做梦去的,虽然电脑里有照片为证,几只长颈鹿在大地上行走,白云低低地飘着,这分明是本人的作品,可每次看照片的时候都觉得不真实。旅行时穿的白球鞋我一直没有洗,每次脱鞋的时候袜子里总能倒出沙子,这沙子我是在纳米比亚沙漠里行走时灌进来的,不知道为什么怎么也倒不完。

那里有一个猎豹保护中心,有些人到了那就不愿意走了,申请做志愿者,他们天天和猎豹在一起,给它们喂食,陪他们奔跑,过简单生活,看日出日落,他们说这才是自己要的生活。然而我终归要回家,要上班赚钱,要结婚生子,俗世的追求还不敢放弃,和大多数人一样,梦想不过是生活中的小话梅。所以非洲,去过或者没有去过,对我它总是个遥远的梦。

所以,我要写这些文字,以示纪念。

昂贵生活

飞机降落温得和克,第一件事情就是去超市,看老公的架势,要买足一个多月的日用品,可一进超市,我就傻眼了,物价居然这么贵,一卷掉毛的卫生纸都要10纳米比亚元,因为纳米比亚元和南非Rand汇率保持一致,与人民币汇率差不多,算下来也是10块钱。

我开始后悔在家没有往背包里多塞些东西,居然连面霜也没有带,这里的面霜选择很少,我拿起一瓶打开一闻,那味道香得发臭,简直没把我呛死,又仔细地看了看包装上的英文,的确是facialcream呀!老公站在一边慢悠悠地说:“非洲人的体味重,用的面霜自然香味也浓,你连个人护理品都不随身带,哎呦,是女人吗?”

我看老公倒是很“女人”,办嫁妆似的往购物篮里塞各种物品,一边塞还一边嘟囔:“把需要的都买好,出了温得和克,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一个像样的超市。”到我们结账的时候,装了满满一大篮子东西,结账处的大妈动作又非常之慢,每一样东西都要拿出来仔细端详一翻,才慢悠悠地扫描,超市本来人不多,竟在我们后面排起长长的队伍。我扭头一看,买得最多的人,手里也只有三样东西。

结账的数字把我吓了一跳,纳米比亚的物价之贵让我瞠目,几乎是中国的十倍。可想一想,这是一个几乎没有制造业的国家,连一包口香糖都要从南非进口,在这里生活,就只能硬着头皮消费进口货。很多黑人的年收入不到美元,很难想象这些人怎么在文明社会生活下去(当然,可以过游猎的生活)。

初来乍到,我并没有感觉到这个国家的贫穷,首都温得和克不大,开着车一不小心就溜到城外去了,不过十分干净整洁,柏油路边排列着欧式别墅,随处可见大片的草坪和高高的棕榈树,天空蓝得清透,低低地飘着几朵白云,咋一看有点像座欧洲小镇。我们到得那天正好的周日,店铺都关门,连大超市也不营业,我们对酒店的服务员抱怨买不到东西,他们理所当然地说:“今天是星期天呀,等明天吧。”好像他们的日子真富足到可以悠然地等待。

可这番宁静的景象,第二天就被打破了,我们开车驶离首都,走了不远就看见一个小村落,稀稀拉拉地散布着一些用废旧铁皮拼凑出来的房子,连窗户都没有。这是炎热的非洲,很难想象在太阳底下铁皮房子可以被烤得多热。后来,德国人彦思告诉我:纳米比亚有很多人穷得住在盒子里,可是,他们却十分平和,纳米比亚是所谓的“民主国家”,但穷人很少去大街上游行示威,他们的黑人总统给自己建造金光闪闪的宫殿,可“盒子人”在下次选举依然会选择他,原因是:这些穷人连电视机都没有见过,更看不见总统的金殿,而他们“不相信没有亲眼见到的东西。”那是否,他们又相信自己的贫穷生活就是人生的真谛呢?

德国人彦思

在纳米比亚的德国农场主多得让人心烦。纳米比亚先后被几个国家殖民过,独立后官方语言是英语,可不知道为什么唯有这么多德国人留了下来。农场里的主人最爱说德语,其次是南非荷兰语,最后才是英语。我们住的农场养了5条牧羊犬,那5只狗都只能听得懂德语。

彦思也是德国人,不过有一点不一样,他不是农场主,而是农场的打工仔。彦思本是一个在欧洲工作的汽车工程师,和一个纳米比亚女孩结婚,两人在德国生活了很多年,妻子思念故土,他便和妻子一起回到了纳米比亚,在鱼河峡谷附近的农场里做起了机械师兼向导。

在纳米比亚大约有两种向导,一种是老板+向导,为自己干活,他们的名字也经常会出现在《孤独星球》上,因此十分在意自己的声誉,他们见多识广,不厌其烦地回答你的各种傻问题。另一种则是打工仔型的,有的敬业有的不敬业,可你总能感觉他们是“在打工”。

彦思不属于任何一种,他悠然地开着车,更像个玩伴。当我们看到跳羚、举着相机狂拍的时候,他会扭过头来朝你笑,说:“嘿!我以前也是这样,mm的镜头?不够长吧,我有支mm的。”

这里动物本不算多,放眼望去只有一望无际的草原,可彦思举着望远镜,老远就指着某个方向说:“瞧!斑马!”我肉眼凡胎根本看不见,用相机拍下来再放大,勉强看见几处依稀带着斑纹的色块,彦思哈哈大笑说:“不急不急,等你们去了埃托沙,就不用长焦了,动物会挡在你的车子面前,你只能用广角拍!”

开着开着,我们看见一棵大树,树上垂着一只巨大的编制鸟鸟窝,彦思说:“走,下去看看。”于是便跳下了车。这种鸟叫做社会编织鸟,群居,它们几乎一天到晚都在衔草筑巢,鸟窝从树冠一直往下编,甚至可以垂到地上。我们仰头望着,这鸟窝里估计住着几百只小鸟,叽叽喳喳喧闹极了。鸟窝底部有许多小圆洞,时不时会探出一只毛绒绒的圆脑袋,然后扑棱一声飞出来。

正看得出神,彦思突然小声说:“小心。”低头一看,一条蛇,细细长长,黄橙橙的,正昂着扁脑袋,鼓着圆眼睛朝我看呢!你看它色彩艳丽,花纹清晰,双眼闪闪发光,这将是一张绝美的照片,我连忙蹲下身子,力求和拍摄物处于同一高度,一边忙不迭地翻我的摄影包,再瞅瞅那蛇,嗯,还没有动。“别动。”彦思说,一边在另一个方向不停地跺脚,蛇的注意力一下子就被彦思吸引了,蛇头像雷达一样转向了他,彦思又说:“退后!”

我有点无辜地看着彦思,没动。他把大地擂得山响,再次命令道:“退后!”不大情愿地,我往后退了几步,那毕竟是一条蛇呀,我得听向导的,一边退,一边举着相机不甘心地狠狠拍了几张。看见我退后了,彦思也在后退,并逐渐停止了跺脚。估计那蛇也觉得很无趣,高高耸立的脖子软了下来,匍匐着钻进了草丛。一霎间,树上的鸟儿居然也安静了。

我有点失望,问道:“这是什么蛇啊?”答曰:“好望角眼镜蛇。”“天哪!眼镜蛇!”我惊叫起来,不知道是感到后怕,或是兴奋,或是对损失绝佳照片的心痛,抑或,一种混合杂陈的滋味。总之,非洲大草原上回荡着我的声音:“哇!眼镜蛇呀!”彦思看着神经兮兮的我,平静地说:“没事,眼镜蛇一般不攻击人,除非感觉到你在侵犯它。不过被它咬一口,也是会死人的。”

“蛇都是高度近视眼,但听觉很好,在看到你之前早就感觉到你脚步的震动了,它们见到人通常会溜掉,有时没来得及溜走,感觉到了威胁便会竖起身子向你示威,但它们只在感到极度危险的时候才攻击人。”彦思耐心地像我解释,一不小心,他成了我的救命恩人。

Koiimas的红山

Koiimas是又一个农庄的名字,在土路上开了几个小时,一辆车都没有遇上,再拐进一条小道又开了四十分钟,只看见一群沙鸡,GPS肯定是定不了位的,也没有通讯信号,在这种地方,对亲人来说相当于从地球上消失。

如果没有十几万年前火山抛下来的大石头,纳米比亚的稀树草原便没有如此迷人,这些橘红色的大石头东一堆西一堆地在平坦的大地上砌成一座座小山,总让人浮想联翩:“这到底是谁干的?”草原是黄绿黄绿的,散布些大小树木,蓬勃又苍凉。

在这里的唯一的正经事就是消磨时光,早起走一圈,下午走一圈,农场的中央有几块巨大的红石头,一到下午我们就爬上那红山等待日落。天空大部分时间是晴朗的,有时,远处却有几朵乌云在下雨,雨像白色的窗帘,从天上一直垂到地下,还不时划过一线浅蓝色的闪电。我们坐在干燥的石头上,远观那场电闪雷鸣华华丽丽地上演。

傍晚到来,阳光变成金色,山被染得鲜红,如同凝固的火焰,大地一下子变得无比瑰丽,恍惚间仿佛置身于另外一颗星球。不过一天24小时,这样的色彩只出现5分钟,然后天就暗了下来,变成冷色调,逐渐剪出树的魅影。你知道热带的树叶子不会多,有骨感的身材,孤独而妖惑,正式宣布夜晚的到来,凡野性十足的地方,夜晚总是令人恐惧的。

慵懒了好几天,很想挑战一下最高的那座山,那山也是石头堆砌出来的,但比其余的山花费了多得多的石头,年代也更久远,于是石头缝里蓄积了土壤,也长出了草。山上自然是没有路的,只有前人用小石块堆的路标。

庄园的主人并不建议我们去爬:“石头比较滑,草丛里也可能有蛇。”看我们决绝的态度,又补充了一句,“如果下雨,就赶快下来,这里的石头都富含铁质,吸引雷电。”

我和老公抬头看了看天,晴朗的天空万里无云,就算一朵乌云要飘过来也得好几个小时吧,于是微笑着对主人表示感谢,义无反顾地上了山。

老公是登山高手,迈着两条大长腿,踩石头如履平地,可我就不行了,既担心石头松动,又害怕草里有蛇,每一步都走得艰难。你知道,犹豫是最花力气的,脚抬在半空中不知道往哪里放,不管是肌肉还是神经都高度紧绷,刚走了一小段,万丈豪情就全消耗没了,心一虚,身体也变得轻飘飘的,仿佛要被自己的背包拽倒,抬头看,山也变得越来越高,满眼的圆石头好像随时要滚下来。

自从上次遇到蛇,开始有些后怕,纳米比亚光眼镜蛇就十几种,一直记得彦思的话:“蛇都是高度近视,啥也看不清,但听力非常好,它们听到大地震动就会避开。”于是,我每一步都要仔仔细细地弄出点声响,真是一步一个脚印。再看老公那轻快的模样,真是气不打一处来。

老公登山像山羊一样快,然后站在不远处,有点嘲讽地看着我,轻佻地说:“嘿,要我帮你拿包吗?”“不用!”我没有好脸色,此时心中的力量已经不是勇气,而是火气。

慢归慢,山还是越爬越高,两个小时过去,还差一点就要到顶。可我往下一看,看不见路的山崖,只有无边无际的滚滚石头,下去比上来更可怕、更没法下脚,腿软的我像壁虎一样没出息地趴在石头上,讷讷地对老公说:“你自己上去吧,我在这等你。”老公挠挠头,拿不定我的心思。我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你上去吧,到不了顶峰你是不甘心的,不用管我,我正好在这里看风景哩!”老公真是个实诚人,说走还真就走了,他顺着山势拐了个弯,一下子就连影子都看不见。

我一个人坐在一块石头上,上不着天,下不挨地,心中不免荒凉,这时候,天也暗了下来,一团乌云,两团乌云,一大片乌云悄无声息地聚集在山顶上,黑云压境,山雨欲来。我看了看脚下的石头,橘红橘红的,这不是铁锈色吗?原来这都是三氧化二铁呀!想起庄园主人说的:“这里石头富含铁质,吸引雷电。”又想起昨天看到的闪电,一个接一个地劈在地上,纳米比亚下雨没有不打雷的,我想我完了,今天不是被雷劈死,就是滚下山摔死。

雨点终于落了下来,吧嗒吧嗒地砸在了身上,我开始声嘶力竭地喊老公的名字,可喊了好几声连个回音都没有,放眼望去,天地之间就只有我一个活物,我又看了看脚下的路,有路吗?不知道怎么的,我想起我长沙的父母,江苏的老友,委屈得鼻子发酸,我想我他妈就要在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了结了,在地球的另外一边,一个GPS都找不到的地方,死在雷电交加的荒山上。老公啊,老公,你到哪里去了呢?你怎么可以这么不负责任?抑或,你摔到山的另外一边去了?

我的心死了好一会,老公才冒出来,在我的耳畔说:“下雨了,我们下山吧。”我一看见他就来气,早干什么去了?抿着嘴不肯走,老公一只手拎着我的背包,一只手拉着我,大声说:“快走吧,雷雨要来了!”我横眉竖眼地看着他:“我下不去,就在这等死好了。”老公好言好语:“我牵着你,我们慢慢走下去,不会有事的。”我还想拧巴,身后轰隆一个炸雷,吓得我扑通一声就往下跳,我好像被冲了电,跐溜跐溜地发动了起来,抓着老公的胳膊连滚带爬地往山下逃。

我忘记腿软了,哪块石头松动,或者草里有没有蛇已经顾不上了,只知道要下山。雨越来越大,就像从天上倒下来的,淌水的石头像裹了青苔一样滑,我们一边跑一边摔跤,摔倒了也不知道疼,就顺势在地上滑行一段。巨大的雷声好像在追赶我们,一个接一个地在我们的脚后跟爆炸,我不敢往后看,满脸都是水,有那么一段时间,脑子里突然就空了,自己踩的是什么都不知道,眼里也全然没有了路,我的灵魂仿佛出离了,俯视着那具狂奔的肉身,只拥有一个信念:跑——哇!就这样,两个小时才爬上去的山,做梦一样就滑了下来。

当我终于回头看的时候,天又晴了,天空蓝得清透,仿佛从没有下过雨,可我全身湿透,那不是幻觉!仰望,我还是觉得这山很高很险,山上的石头果然是铁锈色,在阳光下红彤彤的,煞是好看,那段经历,真像梦。

暴雨露营团

我喜欢和老公马行空地聊天,以前,我们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到新疆去,把车停在戈壁滩上,坐在车顶,看着满天的繁星,一瓶接一瓶地喝冰镇啤酒,谈人生和哲学。

后来发现这个主意也不那么浪漫。在纳米比亚租了一个带车顶帐篷的越野车,每天的工作就是搭帐篷、收帐篷,收帐篷、搭帐篷。而且这个帐篷还不那么简易,笨重得很,每次都要爬到车顶上作业。露营的夜晚也极其不便,你知道非洲野生动物多,虫子也不少,营地微弱的灯光不能让你感到光明,却吸引来许多虫子。一开始光临的是蛾子和飞虫,雨点似的往你的餐盘里掉,接着扯出一串食物链,螳螂也来捕食,蜘蛛也来结网,蜘蛛结网的速度非常快,不一会你的周围就多出了黏糊糊的丝绦。还有一种大号的蛾子,飞起来跌跌撞撞的,眼睛还发出橙色的光,看上去像某种鬼魅,这蛾子很喜欢甜水,一掉进橘子罐头里就出不来了。

开始的几天,我感到很烦恼,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反正也看不清楚,吃饭就连虫子一起吃了下去。人,在非洲呆久了也就变得不那么讲究,越来越像个野人。

让我一直耿耿于怀的是,车顶帐篷不太方便,首先太高了,虽然可以防蛇,但是不能搭在树底下。而且每天早上我们开车之前都要收帐篷,在地上扎营就不用,把帐篷留在原地就跑路。直到有一天下雨,很大的雨,以致大树底下的积水足足有三块砖头那么高,我邪恶地看见别人的帐篷都像一艘艘小船一样漂在水里。

纳米比亚的天空好像容不下一丁点潮湿,只要有云聚集就要下雨,而且下得电闪雷鸣的,一直要把云里的水全部下完。有时候一两朵乌云,下一下就停了,雨后的天空干净得一丝云都没有。可有一天,满天都是乌云,哪个方向都看不到边,暴雨一直下啊、下啊,下了一整天。我是从中国南方来的,中国的南方到了夏天总有连绵的暴雨,所以我一点也不会意识到一整天的暴雨对纳米比亚意味着什么。

这天,我们正开车前往Bullsport农场,公里的路走了7个小时。纳米比亚大部分都是土路,完全是照着地形修建的,一点也不平整,更不要奢望能遇山凿洞遇水架桥。遇到山,就随着山势呈波浪状起伏,遇到河,就直接修在河床上,好在这是个极其干旱的国家,那些所谓河常年都是干涸的。可暴雨之后公里的路上一下子冒出几十条不见底的河流来,我也就和老公玩了几十次激流勇进。

一路从泥浆里滚过来,到农场的时候主人大惊小怪地说:“哇,你们居然来了?这么大雨我以为你们来不了呢?”我们定的是普通房,她一激动,就给我们升级成豪华套间。因为下雨哪里也去不了,我们只能坐在斑马皮的地毯上发呆,听着外面有一种鸟在叫,嘎——嘎——那声音就像老房子木头门一开一关。

晚上,和农场主人一起吃饭,攀谈中才知道,原来这是一场百年不遇的暴雨,连世界上最古老的纳米布沙漠也在下雨,那里年平均降水量只有10ml,如此一天就比一年的降水还要多。“太可怕了,公路都被冲毁了,动物都不知去向,这场大雨把纳米比亚翻了个底朝天!”一个专门来纳米比亚拍响尾蛇的英国女人抱怨着,“地球怎么了?真要来了吗?”

我和老公面面相觑:?不就是一场雨嘛?

我们从海上来

阳光、沙滩、大海,从来是度假的好去处,不过鲸湾港的海可不这样,当纳米比亚沙漠炎热的空气遇到寒冷的大西洋,一下子就化成了浓重的雾,鲸湾港几乎常年都罩在雾气中,偶尔有两天放晴,又刮起沙尘暴来,因此你在海边看到的别墅,都带有室内烧烤,德国人上这里度假,基本上是关在房间里吃烧烤,真难以理解。

可纳米比亚的大海也有迷人之处,海边有成片的火烈鸟、鹈鹕……,还有大群的海豹。只是你没法靠近,水鸟一般都停留在烂兮兮的滩涂上,老远看见人类就哗地飞起来,着陆在不远不近、你的镜头横竖够不着的地方,海豹成天在海滩上躺着,可一旦有人靠近就忙不迭地往大海里逃。向导琼告诉我们,千万不要从陆路去追逐海豹,因为刚生下来的小海豹还不会游泳,慌乱中跟着妈妈跑进大海里就被淹死了,如果想和海豹一起玩耍,我们就得划皮划艇从海上靠近。

这真是一个有趣的逻辑,当我们从海上靠近的时候,动物们一片安详,似乎把我们当成了某种鱼类,大海豹对我们视而不见,懒洋洋地躺在沙滩上,时不时伸个懒腰,发出绵羊一样咩咩的叫声;年轻的海豹比大海豹好奇多了,它们在小艇的周围游泳,先把我们打量一番,接着开始炫技,一个接一个地在水里翻跟头,并时不时探出一只湿漉漉、长着小猫胡须的圆脑袋,黑眼睛滴溜溜地看着你。这个时候我唯一想做的就是按快门,可它们偏偏还跟你捉迷藏,几十只海豹团团围着你,这只浮起来那只沉下去,跟打地鼠一样,我忙活了半天一只也没拍着。

正郁闷着,只见琼指着海中间大声喊:“海豚!海豚!”这山看着那山高,有了海豚,我们就不稀罕海豹了,掉转船头拼命往海里划。可几只海豹不甘心地跟了上来,像鱼雷一样潜在水里往前冲,然后腾地一声从小艇的前面窜出来,得意地看着你,那样子似乎在说:“瞧,我比你快!”可惜,我们不搭理它们,一门心思朝海豚划去,用桨把海水拍得哗哗响。

前面的海域真有几只海豚,不时跃出一道优雅的弧线,可跃得吝啬,头脸都看不清楚,只展露一角美丽的鳍,相当于告诉我们:它们的确是海豚。海豚的个头比小艇还大,自然不把我们放在眼里,当海面出现大船时,它们便摆摆尾巴,头也不回地游走了,海豚喜欢和这种烧油的大家伙比速度,更喜欢吃螺旋桨搅上来的鱼,兴奋的海豚在大船前面高高地飘出水面,船头聚集着一大群人,举着相机咔嚓个不停,热闹极了,海豚知道自己成了明星,更骄傲了,每一跃都力求完美,表演相当之卖力。相形之下,我和老公的小船像汪洋里一枚柳叶,远远地观望,寂寞得很。

觉得落寞了,我们悻悻地返回,好在友善的海豹们居然还在那儿,它们不计前嫌,依然欢快地在水里跃动,探头探脑地朝我们张望,仿佛在说:“来啊!来跟我们玩吧!”又仿佛在问:“交个朋友,你们是什么鱼啊?”

这些动物果真没认出我们是人类吗?权当是吧。在大海里当一只鱼,感觉真好。坐在小艇上随着波浪起伏,海鸟低低地从头顶掠过,想起时至今日只有蟑螂老鼠愿意与人类为伍了,而正在此刻,大自然的生灵们没把我们当外人,愿与我们同乐又是何等的恩赐,我眯起眼睛享受。

纳米比亚属于谁

农场“岩石上的编制鸟”离大路很远,绿茸茸的大地上有一一个小山包,我们就住在山顶的房子里,这儿有一个朝西的露台,傍晚,我们就在露台上喝着啤酒,看着日落。

第二天一早,我用脸盆打水洗车,突然,树丛里露出一张黑色的笑脸,明晃晃的白牙像夜空里的月亮,那是一个穿着蓝制服的男人,他说:“我来帮你洗车吧。”“不用不用,我只是稍微洗一洗,一会就出发了。”我说。蓝制服依然微笑,不过脸上飘过一丝失望,从树丛里隐去了。

在饭厅吃早餐,不知道什么时候身边站了一位又瘦又皱的黑婆婆,神情拘束,垂着手,用很不熟练的英语问:“您要吃鸡蛋吗?”突然,我的心要像被什么扎了一下,难过得很。

到纳米比亚快两个星期了,住在不同的农庄里,这里的农庄面积广大,天高地阔,供客人居住的农舍总是修葺在风景最美的地方,装点得别具风味。如果选择在饭厅吃晚饭,常会有一位优雅的女主人招待我们,她们亲切、热情,受过良好的教育,见多识广。可慢慢地,觉得厌倦:为什么总是那种有点老掉牙的德式晚餐?再想想,在我们的旅程中,从广阔的农庄到狭窄的便利店,私人产业的拥有者总是白人,那些黑人到哪里去了?他们在农庄里干活、在加油站加油、在超市收银、在大街上卖石头。这是什么时代的非洲?为什么我总感觉到旧时殖民的影子?可是实际上,他们不就是旧日殖民者和旧日奴隶的后代吗?

我问我的黑人向导:在纳米比亚黑人和白人的关系怎么样?“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但凡需要犹豫一会儿的回答,都这么开头,“老一代人还会心存芥蒂,年轻一代的观念已经改变了。”

“观念改变了,白人却不可能把自己的财产分给黑人,白人祖辈掠夺来的土地依然属于他们的子孙。观念改变了,可贫穷的黑人还是上不了学,没有接受过教育的他们还是得象以前以后干下等活,所以,观念的改变只是一个开端。”我忿忿不平地为黑兄弟说话,可我的黑兄弟却一脸平静,像在听别人的故事。

几天后,在鲸湾港认识了白人向导布鲁诺,我又向他挑战:“纳米比亚到底是属于谁的?为什么私人产业总属于白人,黑人依然干着下等活?”

布鲁诺吐了一个烟圈,悠悠地跟我说起他的家史:“我的根在捷克,我的祖辈三百多年前就来到纳米比亚了,我的祖父和父亲都靠做向导为生,我也靠此营生。而你如今看到的黑皮肤的人,大多是一百多年前才来到这片土地的。我是纳米比亚人,我的父母也是纳米比亚人,我生在这里长在这里,我的家庭世世代代都在这里,我们没有其他的国籍,在国外没有任何亲戚,也从来没有出过国,除了祖国无处为家。如果纳米比亚不是我的国家,那是谁的呢?如果你一定要追根问底,纳米比亚的原住民应该是那些在岩石上画画的bushman,不过他们如今又在哪里呢?”

阳光打在布鲁诺的侧脸上,他皮肤粗糙棱角分明,似乎一位历尽沧桑的硬汉,我突然想到,多年前他的祖辈是不是也这么个形象,从遥远的欧洲背井离乡来此,在这蛮荒之地扎根,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毅力。关于这个历史问题,谁又说得清呢?

传说中的中国人

Swakopmund离鲸湾港只有30公里,鲸湾港是一个工业城市,而Swakopmund则更像一个旅游城市,它不但吸引着外国游客,本国人也前来度假。这里有着整洁的街道,小巧可爱的西式建筑,大街上有很多手工品店,广场上到处是卖纪念品的摊子,甚至还能看见全身涂满红泥,裸露着乳房赚眼球的辛巴族女人。Swakopmund的黑人小贩十分“热情”,老远就会迎上来,脸上堆满笑容,说话充满活力,可你看着那高大黝黑的外形,朋克的装扮,总是缺乏安全感。所以我见到小摊贩都躲得远远的。

正我坐在海边休息,一个打扮得五颜六色的黑美眉跑过来跟我说话,我以为又是兜售什么的,低头不理她,于是她比划着大声说:“photo!”我这才知道,原来是要跟我合影,见我没有拒绝,她张开双臂一下子就抱住了我,不远处她的朋友们被逗得哈哈大笑。她们好像是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黄种人。来自拥有世界五分之一人口国家的我,在这儿居然被人当成新奇玩意儿了。

的确,在纳米比亚我没有遇见过同胞,每到一处,我总喜欢问:“你们这以前来过中国游人吗?”他们都说:“从来没有。”然后我又问:“那日本人呢?”他们还是说:“没有”“韩国人呢?”“没有。”在邻国南非到处都能看见中国人,可纳米比亚,几乎没有。于是我写这篇游记的愿望更加强烈了,这么美丽的国家,大家都没来过,罪过啊!

在palmwag徒步的时候,我象往常一样问向导Alex同样的问题:“你们这以前来过中国游人吗?”他也像所有其他人一样回答:“从来没有。”然后说,“中国人怎么不来旅行呢?你知道中国和纳米比亚的关系非常好。你们支持了我们的独立运动。”以前我一点也不知道中国支持纳米比亚独立,可人家却记着我们的好,想起毛爷爷曾经说过:“是黑人兄弟把我们抬进了联合国。”我动情地说:“中国和非洲从毛泽东时代就是哥们儿。”不想Alex一脸茫然:“毛泽东?是谁?”我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只好打了个不恰当的比喻:“毛泽东之于中国就如同曼德拉总统之于南非吧!”Alex这才点点头:“曼德拉是个好人。”我有点骄傲地问Alex:“我是不是你见过的第一个中国人呀?”但Alex这回没有卖我的面子,他说:“其实,我倒认识一个中国人,他叫张波,就住在我们镇子上。他来这里许多年了,还开了一个杂货铺,门帘上写着:没质保,不退货。”“是吗?”凡有人之处必有华人,看来这话没错,我好奇地往前凑了凑身子:“他的杂货铺都卖些什么呢?”“比如DayT-shirt”Alex肯定地说。轮到我茫然了:“什么是DayT-shirt?”“就是只能穿一天的T恤呀。”他说,“很便宜,只要20元就能买一件,不过只能穿一次,一洗就不能穿了!没质保,不退货。”我疑惑地说:“质量那么差,还有人买吗?”“当然有了。”Alex解释道,“比如我要去参加一个聚会又买不起行头,就会去张波的店里去买,他那里什么都有,手表才30元一只,金光闪闪神气得很,只是不能摇,握手的时候用力过大也会被摇坏,所以买中国的手表,你就尽量不要跟人握手了。”

我哑然失笑,“买中国的手表,就不要跟人握手了”,这话经典,破落货这下子成了中国的形象代表,在这世界上最贫穷的大陆上。

大象故事

埃托沙在当地土语里的意思是“白色的干水之地”,是一片巨大的盐沼,盐沼的水滋润这一方土地,在它的周围生活了成千上万的动物,也让它成为纳米比亚最著名的野生动物保护区。在埃托沙猎奇的日子十分简单,每天早上天还没有亮就匆匆起床,七手八脚地收好帐篷,来不及梳洗就开车出去寻找动物。5月是这里的秋季,可在非洲的日光下大地依然炎热,连最常见的跳羚也懒洋洋地趴在草丛里休息。大地上散布着珍珠一样的水潭,在水潭边经常能看见成群结队前来饮水的动物:羚羊、斑马、角马、长颈鹿,运气好的话还能看到犀牛和大象。当太阳升到头顶,我们便驱车回营地,在埃托沙,人类是不允许离开车辆的,我们只能在营地活动活动手脚,找片树荫吃午餐,再开始下午的旅程。好在正午的营地并不寂寞,有蹦蹦跳跳的地松鼠,有各种各样的鸟儿。猎奇的一天,可以充满惊喜,也可以收获寥寥,可不管怎么说,都必须在太阳落山以前赶回来,重新搭起帐篷,点燃煤气炉,在微弱的灯光下烹饪和就餐,在公共浴室洗个热水澡,然后躺进帐篷里。半夜,常能听见动物的叫声在旷野里回荡,那是一种有点令人恐惧的杀戮的声音。这里,离大自然多么近啊!

这天一早,我们依旧驱车外出,稀树草原地貌变化丰富,刚才还一马平川,一棵灌木都没有,一会却驶入了一片矮树林,老公突然大叫:“你看,那是什么?”我伸长脖子东张西望可什么动物也没有看见。老公兴奋地解释:“粪便,很大一坨,新鲜的!”“嗯,热腾腾地可以吃了。”我作流汗状,但在老公的坚持下,还是观察了一番,我们买了一本书《南部非洲的哺乳动物》,上面有脚印和粪便的彩图,最后得出结论:这是大象便便。

老公双目炯炯,锲而不舍地追踪大象便便,一天过去了一大半,我们终于在一个水塘边发现了大象,这是一头年轻的母象,扑扇着大耳朵,长鼻子跟水管似的,吸着塘里的水,哗啦哗啦地往胃里灌,而我们就像俩傻子,挤在狭窄的车里,嘴唇焦干地欣赏大象的狂饮,仿佛看见水塘的水面在不断地下降。

不知道过了多久,母象终于喝足了,转身消失在旁边的树林里,这时,太阳也快下山了,我们准备原路返回。可车子才开几米,却发现母象竟神出鬼没地插到了大路上,不远不近,就堵在我们的前面。非洲象体积庞大,比一辆双层大巴还要高,牢牢地占据在大路正中间,她走得悠闲,不时用鼻子卷起路边的树枝,肥肥的屁股对着我们,小尾巴一甩一甩,不时降落一堆热腾腾的便便。我们只能灰溜溜地跟着。

“奶奶的!”老公焦虑起来:“太阳一下山营地就要关门,今天晚上要在外面过夜了!”

我一点不急,反倒觉得新鲜好玩,故意激他:“我看是回不去了,这条路有1公里呢,估计这头象要在这里就餐了。”

说着,母象果真就停了下来,或许是发现这棵树特别的可口,她把长鼻子伸进树丛里不慌不忙地挑挑拣拣。日光一点一点斜了,大地也渐渐染上了金黄色,一只彩色的小鸟扑棱一声飞到旁边的枝桠上,好奇地打量着我们。老公开始和大象对话:“求求你,不要在这里吃了,里面的树叶更好吃,为什么非要吃路边的呢?”

我坏坏地说:“看来真的不行了,我们从它旁边开过去吧。”

“不行,会把大象惹毛的。”

我带着一股邪恶的冒险精神:“没事,你看她挺平和的样子,脾气准好,我们试试吧,不然今晚真要在车上过夜了。”

老公开始犹疑:“可以吗?”

“可以。”我肯定地说。

在我的劝说加恫吓下,老公终于动摇了。他发动了汽车,以5码的速度小心地靠近。车子一点一点地前移,50米,40米,30米,20米,10米,上一秒还若无其事的母象突然扭过头,脸色沉重,毫不犹豫地朝我们快步走了过来,似乎在说:“你丫找死?”吓得老公哧溜一口气倒退了米。大家伙狠狠地盯着我们,见我们溜得够快,这才华丽转身,却损伤了雅兴,不满地继续前行。

我们松了一口气,等母象走得老远才敢发动汽车,从此再也不敢逾越雷池半步,老老实实地保持距离,终于走到了岔路口,看着母象隐入树林,老公这才大踩油门,冒着生命危险开到了70码(在埃托沙车速是不能超过60码的),一路奔了回去。

从此,老公一看见大号的便便就溜得比兔子还快。

三只豺的故事

在纳米比亚有很多那种类似大狗的动物,棕色的身子,背上是黑色的皮毛,尖嘴,大耳朵。我问当地人这是什么,答曰:jackle。回国后查了字典才知道,这就是豺狼虎豹里面的豺,非洲的黑背豺。

有三只豺给我的印象特别深,第一次是在海滩上。那是古老的纳米比亚沙漠和大西洋相接的地方,一只饥饿的海豹垂危在沙滩上,不远处,有一只豺,蹲在海豹与大海之间,耐心地等待。豺的牙齿不足以一次就穿透海豹的皮毛,他唯一能做的是不断地驱赶海豹,切断他回到大海的路。不知道这只海豹被困了多久,温暖的海洋近在咫尺,甚至听得见那亲切的波浪的声音,可是他一动也动不了。我们第一次经过的时候,还隐约看见他吃力呼吸的起伏的身子。当我们绕了一圈回来,可怜的海豹已经死去,在海豹身边的沙丘上,有一道细细的,锋利的爪印。

第二只豺,我在埃托沙的草原上看见的。一群秃鹫在啄食斑马的残骸。非洲有各种各样奇异美丽的鸟儿,但你从来没有见过一种动物像秃鹫这么阴森的,皱巴巴的光头,粗壮的喙,披着巨大的黑色斗篷,当你看见他们在空中盘旋或者在地上集结,就知道这个地方肯定有死亡。草原上围着一群秃鹫,却只有两只最大的在啄食,他们不时地升腾起来,在天空上盘旋一圈,然后骄傲地着陆,独享大餐,其他的小字辈则只能等待。就不远处,一只毛茸茸的豺巴巴地看着秃鹫分尸,终于,他有点忍不住了,蹑手蹑脚地凑了上来,可马上就有小秃鹫们扑棱着翅膀跳起来,他们扬着坚硬的喙,就像举着一把把大钩子,恶狠狠地盯着豺:“还没轮到我呢,你急什么急?”豺吓得一溜小跑又退了回去。不知道多长时间过去了,大秃鹫饱食离去,小秃鹫们也争食完毕,这只被各级掠食者享用过得斑马只剩下一副骨架,这才轮到豺,他一头埋进斑马的肋骨里,当它再次抬起头来的时候,鼻子的白毛上沾满了猩红的血液。

第三只豺,居然是在我的营地里。那晚我们在炉火旁烹饪食物,离我们五米的地方有一个小水坑,只听见吸溜吸溜的声音,一看,黑暗里竟是一只豺在饮水,他故意把声音弄得很大,老公说他在试探我们。我从小没见过野生动物,对此感到新奇而有趣,不让老公驱赶他。过了一会,却听见车上一阵动响,一个黑影从后备箱跳了一下,等我们赶过去,只看见草丛里的一双眼睛和地上的一只塑料袋,那是我们装早餐的袋子,里面除了茶叶其他的东西清扫一空。老公气愤极了,大骂起来:“昨天晚上只听见有豺在垃圾桶里面翻,今天居然上车里偷了,蹬鼻子上脸,无耻的贼!”

听着老公骂豺,我突然大笑不止:“你跟他计较什么?对一只豺来说,他知道垃圾桶和车的区别吗?它知道什么叫偷吗?”

贫穷的富饶大地

在大街上走着,一个戴着花帽子、又黑又壮的年轻人迎了过来,手里捧着一方摊开的大手帕,里面全是各种各样亮晶晶的石头:“您想要看看我的石头吗?”我摇摇头。

“看看吧,这些都是很好的石头。”花帽子殷勤地坚持。

这些石头有的全透明,有的半透明,无色的、彩色的、柱状的、球形的…看上去像水晶或某种宝石的母体,不过我要它们有什么用呢?没有经过任何打磨雕琢,我既不能挂在脖子上又不能摆在家里当装饰。我无可奈何地摊开手:“我不想要石头,我对石头不感兴趣。”

“好吧。”花帽子继续说,“如果您不想要石头,能给我一点钱吗?”

这哥们还真直接,让我一下子愣住了,看我一副傻样,他解释道:“我很穷,家里还有老婆和三个嗷嗷待哺的孩子,我们一家人都没有工作,就靠我卖石头赚钱,石头卖不出去,他们都要饿死啦!如果你不想要石头,能给我一点钱吗?”

花帽子说话跟rap一样富有节奏,不像乞讨反而像演说,我两只手插在裤兜里,歪着头,笑眯眯地看着他,心想:“我就不给,看你还能怎么说。”果然,他又指着街对面的超市说:“你看,超市里的东西都很贵,我什么也买不起,但我不会去偷去抢,我只想卖石头赚一点钱养活我的家人,可现在没有人买我的石头,难道真要逼我去做坏事吗?”

这下可好,如果他去偷去抢要反要怪罪我们“为富不仁”了。站在一边的老公终于忍不住给了他5纳米比亚元。花帽子捏着5元的硬币,不乐意地嘟噜着:“5块钱,在对面的超市里连一个三明治都买不起。”不大满意地走了。在纳米比亚,我们遇到很多这样的人,尤其是矿区,大家都捧着石头来卖,有趣的是,后来我们发现这种石头走在路上都能捡到,纳米比亚是一个富有矿藏的国家,有时候在桌山上漫步,阳光一照满地闪闪发光。

我对老公说:纳米比亚其实是个富裕国家,大地上全是资源,家人要饿死的说法也不靠谱,因为纳米比亚同时也是一个遍地野生动物的国度,光公路上轧死的跳羚就有不少,捡一只回去也够全家吃好几顿,实在运气不好的大不了去打猎,海滩上黑压压的全是海豹,路边的树上垂着巨大的编制鸟鸟窝,住着百十只鸟,随便一伸手也能撂几只下来。

虽然我是信口胡邹,但不可否认,纳米比亚确实资源丰富,它是世界第五大铀生产国,南半球第二大铅生产国,钻石生产驰名世界。许多非洲国家和纳米比亚一样,土地里全是宝贝:钻石、黄金、石油,可他们好像总捧着金饭碗讨饭。有人说,非洲人太懒了,成天晃悠,宁愿讨饭也不干活;有人说:黑人没有掌握非洲的命运,资源再富饶也不属于他们;也有人说:他们天性自由奔放,即使穷一点也穷开心。谁知道呢?反正我不曾懂得他们的灵魂,一个过客,思来想去,都是站在自己文化的角度姑妄评价,希望他们真的如我们所臆想的,哪怕一无所有也能乐天,像这大地上自由奔跑的跳羚一样享受阳光和空气。

多远算远方

这天又是大雨,我很熟悉这里下雨的程序了,先是狂风,吹得帐篷哗啦啦地响,然后是一个接一个的暴雷,闪电肯定是有的,我掀开门帘瞧过一眼,就像光的剑在黑幕上劈开一道口子,很美很狰狞。最后,雨点就噼里啪啦地砸了下来,密集得象机关枪,声音大得像砸在你的神经上。一连几天晚上,我都会在大雨中醒过来,我知道自己正躺在越野车顶上的帐篷里,来的时候我们在荒无人烟的土路上开了一个多小时,途中一辆车一栋房子一个人影都没有遇到过,这里远离任何地方,可刚才混乱的梦里却是江苏的老友,长沙的父母,重庆的同事。在这样的夜里,我没有感到孤独或者害怕,只是静静地想:他们在干什么呢?

现在的中国已经是白天,我的同事早就开始工作了,他们被闹钟叫起床,匆忙地吃早饭、赶车,打卡,然后慢腾腾地打开电脑,重复着另一个工作日;父亲和母亲这会可能正在公园散步,也或者在菜场买菜,父亲今年退休了,周末和节假日对他不再有意义。我突然发现,很久没有和家人联系了。

营地连电也没有,更别说网络,农场富饶美丽,房间却里连个电视机也没有,来纳米比亚就一直处于通讯中断的状态。因此,我不知道日本震后的辐射现在怎样了,高辐射的水是不是还在往海里排,我不知道利比亚是不是还在打仗,不知道药家鑫有没有被处决,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正发生着什么,哪怕台湾海峡战争了,湖南地震了也一概不知。

我不知道父母是不是健康,他们是不是正在担心我的安全,不知道家里有没有急事;我不知道同事们正忙着什么;也不知道那些爱我的和我爱的人正在做些什么。如果有和我关系重大的坏消息也毫不知情。

在这个荒凉的雨夜,我仿佛看见了一个地球,自己就在地球上非洲大陆南部一个很小很小的点上,有谁知道我在这里呢?第一次,我感到自己“很远”了。

三天后,我们回到了温得和克,酒店里终于有了网络,又买了一张当地的手机卡拨打家里的电话,电话那头父亲扯着嗓子喊:“你在哪里呀!”我大声说:“温得和克。”他连连说:“好,好。”虽然他根本不知道温得和克是什么地方。放下电话那一刻,我又觉得自己离家很近了。

多远算远方,我想,从一个意义上,它永远在前面的路上,而从另一个意义上说,当你你开始挂念家园时,那里就是远方。所以有人说:到不了的地方叫远方,回不去的地方叫做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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