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越南富寿省唱春项目从《急需保护目录》转入《代表作名录》的基本过程,有助于我们把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上的新动向,进一步加深既有对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及其《操作指南》相关规定的认识。只有充分了解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前沿,从政治、经济、文化等更为宏观的层面把握教科文的文化实践和话语系统,才能使我国的非物质无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真正实现与国外接轨,成为推动民俗学及其他相关学科实现学术创新和形成学术自觉的新动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唱春;名录转入(除名);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框架下最重要的年度事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12届会议”于年12月4日到9日在韩国济州岛成功召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于年通过,年正式生效。因此,该公约又称“年公约”,以区别于年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年公约”)。《公约》的宗旨在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尊重相关社区、群体和个人所传承的遗产项目,在地方、国家和国际的层面提高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的开展。《公约》所规定的最高权力机关为缔约国大会(GeneralAssembly),每两年举行一次常会(ordinarysession)。同时,在教科文组织内设立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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